10.3969/j.issn.2095-4379.2021.12.017
检察官差异化思维方法研究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检察机关强化了刑事检察以外的业务领域,各部门职能出现了新的样态,部门之间的互动协作也随之增多.在对检察官思维方法一般理论性研究的基础上,超越既往检察官思维方法局限性,研究不同职能部门的检察官差异化思维方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事刑事检察业务的检察官具有程序控制思维、角色转换思维、底线思维;从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官具有整体思维、互联网思维.差异性的思维有助于补齐短板、延伸检察职能、促进部门间的互动.
检察官思维、差异性、良性互动
D630;D926.3;D26
2021-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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