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12.003
与国际条约解释有关的嗣后实践
嗣后实践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规定的在进行条约解释的时候应当一并考虑的一种要素,但是目前,嗣后实践的相关定义、构成要素和性质等内容都仍然是存在争议的.但是根据目前相关的国际机构的报告和相关案例来看,虽然各方都在这些问题上都多少存在着分歧,但是都无一例外地认可,对于嗣后实践而言,其最核心的一个要素在于其体现出了各个国家之间的共同合意,这一点和国际法中的国家同意原则仍然是一致.并且,嗣后实践所体现出的国家之间的共同合意,应该是对于条约解释而言的,即嗣后实践只能成为解释条约的参考要素,而不能导致条约的修改,因为条约的修改本身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文本起草的过程中,也剔除了原本提出的嗣后实践可以修改条约的规定,而只将嗣后实践作为进行条约解释时应当一并进行考虑的要素之一.
条约解释、嗣后实践、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2021-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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