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11.028
基于固有利益保护的合同法与侵权法分工协作研究
法律具有导向及裁决参考作用,在人民权益保护中具有重要价值.其中合同法与侵权法和人民固有权益有着密切关联,合同法中义务可归入保护义务范畴.但我国目前合同法未对固有权益保护做出明确规定,且合同法义务对于当前固定利益侵害者及受害者经济赔偿上不具有实际意义,而侵权法中具有相关规章条例,且明确规定了固定利益侵害者及受害者经济赔偿.这种情况导致两法在权益保护内容中出现对立及竞争关系,混乱了司法机关实践判断,也直接降低了民法的规范性及权威性.基于此,本研究将借鉴成熟法律体系中固有利益保护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及实际司法需求,对目前合同法及侵权法对于固有利益保护及应用进行深入分析,明确二者之间分工及协作关系,旨在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理论参考依据.
固有利益保护、合同法、侵权法、分工、协作
2021-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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