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06.026
对抗性竞技中伤害行为的法律调整——以《民法典》新增"自甘风险"条款为视角
《民法典》增加"自甘风险"条款,促进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其中将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伤害行为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内,在拳击等对抗性竞技中,此类故意的伤害行为是不可避免的.竞技体育规则作为软法规范可以与自甘风险条款形成良性互动,对于符合比赛规则的伤害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豁免.在规范层面,需要将对抗性竞技中的主观状态进行限缩解释,在行为人违反比赛规则的前提下,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抗性竞技、伤害行为、自甘风险、竞技体育规则
2021-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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