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02.071
我国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下的民商法规制探讨
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各类别市场主体中,商业发展表现尤为突出,这就需要增强对商业发展的规范性法律制约.其中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签订在后续行使责权时可以确保各方的体面,避免出现争执、纠纷,从而协同推动效益的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利益交往的规范性与标准型.但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还尚未施行严格的法律管理,法律漏洞较多致使市场经济结构失衡、混乱,免责条款问题愈演愈烈,部分民众的合法权益无法获得有效保护.对此,应加大力度剖析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使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早日得到新突破.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民商法、规制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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