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02.048
情侣间使用暴力手段发生性关系是否成立强奸罪的认定——以聂某强奸案为例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成立强奸罪.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权,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罪与非罪的关键,也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实践中某些特定关系也会影响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情侣关系中不能仅靠识别行为人是否使用暴力等手段判断有无违背妇女意志,且相较于实行行为,妇女意志有时会表现为一个变化的过程,在行为实施前、实施时、实施后都可能发生变化,这种意志的变化过程也会影响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认定,需要结合多方证据具体分析,将主客观一致原则贯穿于行为发展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的评价,衡量判定罪与非罪,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强奸罪、情侣关系、妇女意志认定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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