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02.014
《民法总则草案》对民法基本原则与调整对象的立法研究
在《民法总则草案》中民法基本原则和民法调整对象是两个重要内容.在现代化民法发展中,民法基本原则增设了"自觉维护交易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两项基本原则,且这两基本原则都在公共利益保护范畴之中.而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主要对民事主体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基于此,本文通过对民法基本原则与调整对象的立法研究,探索新增设的两项民法基本原则的合理性以及"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立法表述.
民法基本原则、调整对象、立法
202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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