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36.017
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转让的限制与突破 ——以养老服务机构为例
囿于政策法规的限制及投资成本的考虑等,许多教育、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要获得许可并在前期得到较快成长,不得不采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但是由于近年来产业政策的变化和发展,教育、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其品牌价值、营运价值等也越来越被重视,而前期的资本投入也相应产生了变现的冲动.如何实现前期投资的收益及变现?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经营及转让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本文以养老服务机构为例,探讨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转让过程当中的主要限制,并对化解相应法律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
民办非企业单位、限制、突破、养老服务机构
D920.5(中国法律)
2021-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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