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34.004
互联网时代民法典编纂视角下信息删除权建构研究
由于目前现有的信息删除权立法无法满足个人信息保护需求,为此提出互联网时代民法典编纂视角下信息删除权建构研究.首先在信息删除权权利主体上要扩宽范围,将未成年人纳入信息删除权权利主体范围,同时对社会公众人物的信息删除权进行限制;其次在信息删除权权利内容上明确删除、限制、通知、抗辩等权利内容,使信息删除权在实施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最后在信息删除权保护方面,建立健全权利保护机制,其中包括权利监管机制、权利救济机制和权利宣传教育机制,保障信息删除权的相关法律得到严谨执行,以此完成互联网时代民法典编纂视角下信息删除权建构研究.
互联网时代、民法典编纂视角、信息删除权、权利监管机制、权利救济机制
D923(中国法律)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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