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34.001
法律事实证明的综合逻辑结构模式及其哲学意蕴
本文在威格莫尔及其后艾伦(R.J.Allen)建构的从证据到法律事实证明的逻辑结构模式基础上,引入了证据资料——逻辑结构点,以及解释学、修辞学、叙事学和最佳解释推理(IBE)等后现代主义视角,构建出法律事实证明的综合逻辑结构模式;该模式认为,法律事实的证明有一个从证据资料、证据性事实、推断性事实、要件事实到法律事实的逻辑的结构,在此结构中,从证据资料到法律事实的形成是一个逻辑证明的过程,从主张法律事实到证据资料则是一个相反的解释叙事的过程,而这两个过程的循环往复,则构成了最佳解释推理的过程,通过反复的解释和逻辑证明,最终得到对法律证据的最佳解释,而这一最佳解释即被认为是法律所确认的唯一的法律事实.本文进一步进行哲学思考,该模式以逻辑理性和解释叙事的融贯保证法律事实证明的客观性,反映建构主义的认识论诉求,并能够得到实践哲学和结构功能主义相关思想的支持.
最佳解释推理、修辞叙事、证据法、逻辑结构
D90(法的理论(法学))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证明逻辑研究》编号:2015BS087和2017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中特专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路径研究》编号:KY2017ZTB06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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