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33.001
著作权法权利管理信息保护条款研究
一般民事侵权和著作权侵权在构成要件上存在区别,大多数著作权侵权缺乏"过错"构成要件.《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新增的第49条规定涉及著作权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全面列举了著作权侵权主体过错的形态.这一新增条款可以使著作权侵权和一般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分析更加兼容,其背后蕴含了立法者的理念.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权利管理信息、过错
D923.41(中国法律)
202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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