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32.021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的界定研究
公司因故确定要解散时,应按照法律进行清算并由义务人启动清算程序,在此过程中需要谁来承担相应的义务?目前,主要集中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第9号指导案例及《民法总则》第70条中,通过对上述法律和司法判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清算义务人的规制内容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的界定并不统一.本文从一个案例入手,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的现有规定进行介绍和分析,结合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解析,初步得出结论.笔者认为,随着《民法总则》的颁布及实施,董事应当被认定为清算义务人.当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后,董事应承担清算义务人的责任,及时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组织成立清算组,启动清算程序,进而通过清算制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使公司规范有序地退出市场.
清算义务人、民法总则、股东、董事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2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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