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20.32.004

骗取银行保理融资款项构成合同诈骗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

引用
《民法典》出台后,保理合同成为有名合同.保理融资行为,分为银行保理融资和商业保理融资.由于银行保理融资资金的金融属性,在司法实践中,采用虚假合同、虚构交易对象、虚构交易行为、虚构贸易关系等行为,骗取银行保理融资款项的行为,构成各种犯罪,出现了同类不同判的案例.有人认为,由于银行款项的金融属性,应当以贷款诈骗罪或者骗取贷款罪定罪量刑;有人认为,由于银行保理融资行为的商业属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文书为样本,认为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较为适当.

保理合同、银行保理融资、合同诈骗

D926.2(中国法律)

202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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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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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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