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22.086
建筑领域挂靠关系责任承担问题初探
我国建筑领域没有资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施工的现象十分普遍,但由于国家法律严禁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出借资质.因此,就出现了如内部承包、联合经营等各种的变相借用资质形式,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往往又都是以被借用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进行施工.因此,司法实践中,一般把借用资质的情况界定为挂靠关系进行处理.往往一提到挂靠关系,都会不自觉地认为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思维惯性造成的.目前,由于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衰颓,引发了建筑行业中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租赁费等纠纷的大量发生,而且往往涉及金额大,实际施工人无力承担,造成了出借资质建筑企业账户被冻结、款项被扣划等问题,甚至有的企业因此而倒闭.笔者拟结合实际就建筑领域挂靠关系中的责任承担问题做些梳理,以期对实践有所帮助.
建筑领域、挂靠关系、责任承担
D923.6(中国法律)
2020-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