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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4379.2020.18.065

遗嘱信托公证业务之我见

引用
遗嘱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由当事人在生前所立,对自己的财产及死后的相关事宜处理的相关文书,当事人在死亡后遗嘱将自动具备法律效力.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以遗嘱的方式将财产交付于信托,在遗嘱生效后再由受托人根据遗嘱完成对委托人交办事项的处理的情况.公证处通常是遗嘱信托的常见受托方,但其实际工作相对复杂,因此本文以公证处在实际办理业务中可能遇见情况对遗嘱信托公证进行详细分析.

遗嘱信托、公证业务、继承法

D926.6(中国法律)

2020-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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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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