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20.12.080

致人损害案件中网约车平台的免责事由

引用
随着互联网+交通运输制度的快速发展,第三人致人损害案件中涉及的多方主体责任问题成为研究的重点内容.致人损害案件中网约车平台自身负有信赖责任,需要对损害结果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但是出于提高司机审慎义务的考虑应当给予网约车平台一定的免责事由,以平衡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致人损害、网约车平台、免责

D922.296(中国法律)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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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20,(1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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