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12.080
致人损害案件中网约车平台的免责事由
随着互联网+交通运输制度的快速发展,第三人致人损害案件中涉及的多方主体责任问题成为研究的重点内容.致人损害案件中网约车平台自身负有信赖责任,需要对损害结果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但是出于提高司机审慎义务的考虑应当给予网约车平台一定的免责事由,以平衡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致人损害、网约车平台、免责
D922.296(中国法律)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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