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09.005
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治理的探讨
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应主要区分血液酒精含量的高低作不同处理.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150毫克/100毫升以下、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罪,检察机关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50毫克/100毫升以上200毫克/100毫升以下、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罪,可以相对不起诉也可以提起公诉由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从轻从快处理.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危险驾驶罪,必须提起公诉由法院从重从快处理.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符合不起诉条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可以做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最大化.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血液酒精含量、分类处理、不起诉、彰显检察职能
D924.32(中国法律)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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