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08.090
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法保护探析
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以及如何保护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写诗机器人的出现,其生成过程是自我深度学习成果的体现,又具有一定文学性和艺术性,那么这些生成物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符合怎样标准才可以被认定为法律所保护的"作品"?人工智能生成成果的保护标准与人类生成的作品是否应该适用相同的"独创性"标准,还是应该创造出不同的保护标准予以保护呢?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的成果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成为作品,那么该作品的版权应该属于人工智能本身还是人类主体?
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生成物、独创性、著作权法
D923.41(中国法律)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