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07.064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举证、质证方式的思考
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在理论上被称为审判中心主义.审判中心主义要求切实将庭审活动实质化,发挥庭审在定罪量刑中的核心地位,这无疑对于公诉工作尤其是公诉人出庭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旨在探讨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方式的完善,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审判中心主义、举证、质证、理念、方式
D925.2(中国法律)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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