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06.042
民法中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研究
生活中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现象经常会在我们的身边发生,而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问题也时刻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如果只是单一的侵权责任、或者单一的违约责任,依照规定解决时比较简单,但是一旦出现侵权和违法二者的责任出现竞合,这类问题处理起来就稍微复杂一点,同时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也是困扰学术界的一大难题.民事责任体系建立在是一个双轨体系上,即以违约责任体系与侵权责任体系.当下实行这种传统的有德国和我国,均是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作为构建民事责任体系的两重大支撑板块.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各种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保障人们绝对权的侵权法与保障人交易的债权法也日益得到完善.但是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更加复杂,难以解决,至今仍然没有一个合理的规定去解决这种竞合问题,这个问题还是困扰广大立法者们的一个难题.本篇文章就将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难题进行分析讨论.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竞合
D923.6(中国法律)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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