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05.047
法律规避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法律规避制度自身存在主观故意认定困难的缺陷,且该制度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意识自治原则略有抵触.实质上,设立法律规避制度是为了维护法院地国的利益,但直接适用的法、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实施,亦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因此,在未来法律规避制度不应纳入立法.
法律规避、冲突规范、公共秩序保留
D997(国际法)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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