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05.011
破产法中待履行合同的选择研究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势必会出现大量待履行合同,如何对其进行处理关系到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合同相对人的利益.我国破产法构建了待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则,但是并不完善,存在缺乏细化标准、债权人保护不力等问题,应当确立待履行合同商业判断检验标准、增加转让待履行合同等规定,对各方利益进行衡平保护.
破产程序、待履行合同、待履行合同选择权
D922.291.92(中国法律)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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