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0.04.007
论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开放式刑罚执行
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很多理论上的研究还不够明确、清晰,特别是对社区矫正工作性质的认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定论,而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在摸索中开展了十多年,急需理论上的指导和定位,如果不能尽早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不利于很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本文综合诸多学者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性质的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开放式刑罚执行.
社区矫正、开放式、刑罚执行
D926.8(中国法律)
202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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