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中儿童惯常居所地的认定 ——以加拿大Office of the Children's Lawyer v.Balev案为例
在《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中,对儿童惯常居所地的认定是一个关键而富有争议的问题.在实践中,儿童惯常居所地的认定方法有以儿童为中心的方法、以父母意图为中心的方法以及综合方法三种.加拿大最高法院从公约文本、目标及司法实践角度对以父母意图为中心的方法及综合方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为我们理解该问题提供了丰富的视角.这不仅有助于缔约国在一定程度上统一儿童惯常居所地的确定方法,也有助于保护不同个案情形下的儿童利益.
父母意图方法、综合方法、迅速返还、儿童利益
D998.2(国际法)
202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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