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35.019
我省与京津协同治霾路径与对策研究
协同治理环境立法问题背后的成因,主要表现为:首先,协同治理环境的组织相对松散;其次,协同立法主体认知与利益不统一.协同治理环境立法具有必要与可能性,对此,协同治理环境需要探索建立协同立法长效机制.
京津冀、协同治理、环境
D922.68(中国法律)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我省与京津协同治霾路径与对策研究》HB17FX022
201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