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32.002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趋势与发展 ——基于"捕诉合一"分析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应当遵循司法规律,也应当符合时代要求.内设机构是检察权运行和发展的载体,而内设机构的调整恰恰是检察权分解和整合的外观组织表现.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是检察机关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职权,在不同时期,两项职权分分合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是采取"捕诉合一"亦或是"捕诉分离"模式,都必然伴随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在实践中,"捕诉分离"模式暴露出种种问题,与当下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并不相适应.通过对"捕诉合一"模式的价值分析,从专业化建设和扁平化管理等方面找到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发展的契合点,不断推进检察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捕诉合一、职权配置、价值分析、内设机构改革
D926.32(中国法律)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研究AJ201807
201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