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9.31.064

一起笔迹鉴定案的出庭体会

引用
近年来,国家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2005年10月1日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也有相应规定,足以表明鉴定人出庭质证的重要性.

鉴定人出庭、质证、笔迹检验

D918.92(法学各部门)

2019-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3-14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9,(3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