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31.064
一起笔迹鉴定案的出庭体会
近年来,国家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2005年10月1日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也有相应规定,足以表明鉴定人出庭质证的重要性.
鉴定人出庭、质证、笔迹检验
D918.92(法学各部门)
2019-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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