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30.054
我国《遗产税(草案)》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本文分析了我国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存在的死亡前发生赠与财产的年限较长、免征额较低以及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应纳税的遗产数额较少等问题;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死亡前发生赠与财产的年限应为三年"、"免征额规定在100万到500万幅度之间,由各地税务机关规定具体的数额"以及"提高应纳税的遗产数额"的完善建议.
遗产税、税制模式、免征额、税率
D922.22(中国法律)
2019-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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