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30.046
破产中股东欠缴出资之债禁止抵销
破产清算的目标是追求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保证破产财产在债权人之间公平清偿.在破产债权人权益优于股东资本权益的价值指导之下,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当股东与债权人出现利益冲突时,优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更为重要.公司破产时,允许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债权主张抵销其欠缴出资的债务,将会直接影响一般破产债权人的受偿份额,打破债权人受偿利益的平衡,甚至变相鼓励股东利用抵销来逃避其出资义务,损害债权人利益.
破产抵销、破产债权、出资义务、法定资本制
F275.1(企业经济)
2019-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