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6.188
试谈对法学案例教学的几点思考
案例教学法最初起源于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但该教学方法的出现并非是对国外教学方法的直接引用.就目前来看,我国法学案例教学法一直处于教育教学的辅助位置,在课堂上教师大多依然以例举与讲评为主要的法学案例教学阵地.在法学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应注重通过对一些精选的典型案例进行组织讲解,注重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将学生作为课堂活动的主体,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实践性学习时间,重视"知能并重",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与实践能力.本文笔者主要就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策略展开探讨.
法学、案例教学法、思考
D90-4;G642(法的理论(法学))
2019-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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