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5.002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应用于古村落活化的构想 ——以F市S区J村为例
自《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以来,全国共计33个试点村落对宅基地的"三权分置"进行了不少有实践意义的探索和尝试.这些探索和尝试在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的同时还会助力古村落活化.本文将以F市S区J村为例,通过分析J村在活化中存在的部分不足之处,结合国内试点地区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优秀的实践探索经验,为J村的活化之路提供建设性意见.
活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抵押、入股
D922(中国法律)
2019-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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