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4.115
论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可行性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为了担保其债务能够按时清偿,而把担保物的所有权在清偿债务之前转移给债权人.视其债务履行是否存在瑕疵,债权人返还担保物或受偿担保物的担保形式.让与担保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时期,是在理论、判例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目前我国物权法并未规定让与担保这一制度,但在生活和司法实践中让与担保的事例已广泛存在,本文以大量文献为基础,探讨让与担保在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可行性.
让与担保、价值体现、物权法定、现实基础
D923.2(中国法律)
2019-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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