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3.156
危害公共安全罪研究
本文主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为研究内容,通过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判断,增加对公共安全中"公共"的理解、"安全"的理解.然后提出对"其他危险方法"的认定,根据刑法理论,其他危险方法在认定过程中需要参照其他犯罪方法,例如放火罪、爆炸罪等.最后,对比分析了第114条与第115条第1款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合理解读"未遂犯—既遂犯";另一方面,提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存在未遂与中止.通过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研究,企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公共安全做理论铺垫.
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
D924.3(中国法律)
2019-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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