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3.139
公司法第16条性质探究
公司为他人担保会产生多种法律关系,一旦公司发生"滥保"的情形,会对多方利害相关人产生损害.《公司法》第16条虽然就如何对外担保作出了程序规定,但并未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作出效力性评价.本文旨在通过探究《公司法》第16条的原始立法目的,辨明第16条之性质,借以明确违反该规范的法律后果.
《公司法》第16条、效力性规范、公司意思表示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9-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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