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2.037
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基于此,刑诉法上首次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这一制度.然而,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实践运行中,认罪认罚从宽这一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侦查阶段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被追诉人认罪认罚是否出于自己的内心真意等等.对此,笔者将选取其中的一点,即从侦查阶段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问题出发,陈述一些学者的观点,表明自己的立场,并进一步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在侦查阶段应用的正当性,并对该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
认罪认罚从宽、侦查阶段、自愿性
D925.2(中国法律)
2019-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9-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