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1.018
论矿泉水产业水源地保护及法律研究 ——以拉萨矿泉水水源地为例
矿泉水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种水资源,其生产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矿泉水产业本身的生产质量与水源地环境情况密切相关.本文以我国宪法为起点,由上至下考察相关水资源立法,从立法层面探究矿泉水水源地与一般水资源保护的异同.通过一般到特殊的研究方法以拉萨市矿泉水产业为例,因拉萨市地处高原,水质优良,富含矿物质,拉萨市矿泉水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富有市场竞争力,日益成为推动拉萨经济发展的又一强劲动力,但考虑到我国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战略,以及拉萨市本身较低的自然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环境破坏的不可逆性,拉萨市矿泉水水源地立法层面的保护工作尤为重要.
矿泉水水源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企业责任
D922.66(中国法律)
西藏自治区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项成果立项2018XCX031Z;指导老师:高大洪,西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2019-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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