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21.002
论"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属性 ——以农村土地权利流转为视角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18年底第二次修订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为了"土地经营权",但就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并未明确界定,这种缺失在维护土地权利的流转秩序上存有潜在的威胁.在简要回顾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础上,对比传统的土地权利流转模式,明晰在原有的二权分离制度背景下,探寻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所受到的局限、三权分置制度的必要性及权利分置对农业经济发展的迫切性,并以土地经营权的确立及取得方式为切入点,结合土地经营权的实践应用,试厘清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及其在现有的物权体系下权属明确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三权分置、农村土地、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
D922.32;D923.2(中国法律)
2019-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