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9.19.141

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的分工与协作

引用
我们国家赋予了保护义务合法的权利,但受害人的固有利益受到侵犯后赔偿救济措施没有发挥任何效果,两种法规在具体的适用范围上会出现功能的重合,以至于民法体系出现混乱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能照搬其他股共计的保护义务制度,要根据国家立法的基本状况和基本的处理原则,将固有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主体应有的赔偿救济交由侵权责任法进行处置.

合同法、侵权法、固有利益

D923.6;D923(中国法律)

2019-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19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9,(1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