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15.039
关于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与救济机制——以8·12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延伸
未成年人在生活中往往因为其年龄较小、阅历不足以及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淡薄而容易受到外界不法分子的侵害.其中,尤其以性侵类犯罪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最为显著,其产生的心理创伤之大,生活影响之深,创伤后的恢复时间之久等问题是其他犯罪所无法企及的.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我国出台了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使未成年人性侵问题不能完善解决.如:案件通常发生在不为外人所知的场所,受害人单纯无知不知受到侵害,取证困难,后续安置工作复杂等.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的希望,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和侵害后的救治工作上,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性侵、犯罪、救济机制
D924.3(中国法律)
201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