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9.15.003

基于互联网平台提供劳务的劳动关系认定——以网约车为切入点

引用
互联网出行平台的发展引发驾驶员与互联网出行平台多种多样的劳动关系纠纷.然而我国所应用的“三要件”理论过于僵化,司法实践对于二者法律关系认定亦大不相同.本文由四份不同的判决引出争议点,对此争议点进行概括性评价,进一步从互联网出行平台经营模式类型入手,结合从属性理论界定互联网出行平台与驾驶员之劳动关系.其后,引出网约车之本质——共享经济,指出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共享经济下新型用工模式保护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建议.

劳动关系、经济从属性、互联网出行平台、共享经济

D926.2;D922.5(中国法律)

201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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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9,(1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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