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14.100
单位犯罪单罚制的弊端及完善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以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例外的处罚原则.而对犯罪单位不处罚金,只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单罚制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在单罚制下,不仅会使纠责主体不明确,混淆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也不利于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同时会带来司法审理的困惑.针对单罚制的弊端,可以从增设刑罚种类、严格控制单罚制的适用范围、建立完善的单位犯罪审理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
单位犯罪、单罚制、双罚制、弊端及完善
D924.1(中国法律)
2019-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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