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14.010
新时代下我国教育公平的宪法学证成与路径
2017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对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由此,我国各项事业均走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里,教育公平问题尤显得突出和急迫.而谈到教育公平,我们又面临着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针对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异地高考的出现使得这个问题越来越影响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走向现代化的中国城镇和乡村人口在教育层面平等权上的矛盾的集中体现.在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牵扯的教育公平问题已屡见不鲜,其中2012年异地高考约辩事件所涉及的公平受教育权备受关注,而其中有很多问题是值得我们从宪法学角度来分析就宪法学的研究角度出发,异地高考制度,所反映的是公平受教育权问题.而公平受教育权本身并没有被宪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我国成文法中,大多是以平等权或教育权等权利方式出现于法条中,分开来说时公民和社会对此的关注也相对较少.
异地高考、平等受教育权、宪法学
D921(中国法律)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类课题项目2018-SKB09:新时代下我国教育公平的宪法学证成与路径
2019-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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