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9.14.004

认缴制下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引用
2013年12月28日,公司法第七次修正,股东出资实现了法定到章定的蜕变,股东得以享有相对自由的期限利益,然而现行法却未同步推进对债权人利益的平衡保护,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到期债务时,依据现行法律是否可允许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理论界存在不同观点,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亦不尽相同.笔者以现行法律为出发点结合学界观点与司法案例,对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的法理正当性进行了论述,并在司法路径的选择、适用和完善方面提出了建议.

资本认缴制、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债权人利益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9-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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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14-1188/D

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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