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13.149
论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的法律性质
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作为新兴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在村镇银行偏离支农支小地位的背景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能够巩固村镇银行独立法人地位,形成规模效应并维持村镇银行支农地位不偏离.而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并非是全新的民事主体,在法律性质上仍然属于商业银行,是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主管部门的独立法人化.
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主发起人、法律性质
D922.281(中国法律)
2019-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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