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12.020
论"三权分置"下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必要限制?
放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对象要在稳定成员权的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不应盲目追求经济活力,要正确认识到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属性,通过放宽流转对象、限制利用方式、设立再分配、回赎制度的方式解决现有的矛盾.
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社会保障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扬州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XSJCX18-016
2019-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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