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12.004
股东表决权的滥用与救济
股东表决权作为共益权,表现出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欲望.但当这一欲望错误地膨胀时,极易发生股东——特别是持有绝对优势表决权之股东——将具有共益性质的表决权异化为攫取个人私利的自益权,直接影响和伤害到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乃至市场秩序.为防止股东滥权的限制与救济手段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可能的发展方向是重拾对公司章程的合理运用,以及直接就公司利润分配问题提供高效、低廉的司法强制程序.
股东表决权、公司章程、强制分红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9-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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