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09.134
自己地役权的构造及其适用
为证明自己地役权的独立存在是必要的,笔者利用比较法及文献调研法等,探究自己地役权的构造与适用.由此得知:其一,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地役权,可以基于事前角度在效率更高的条件下,针对由于新居住形态而形成的所有权法律关系,对其进行规范区分;其二,此类地役权能够完善相邻关系和与业主公约存在的局限,并且是独一无二的.
自己地役权、构造、适用
D923.2(中国法律)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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