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09.049
比较法视野下未来民法典对违约责任的设计
中国现行法上的违约责任是合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其在民法典中的设计.虽然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吸收和借鉴了两大法系的先进经验;但是在违约金的适用、归责原则、以及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则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不能更好地适用于实践当中,以解决纠纷.然而,在编纂民法典之际,尽管中国现行法上的违约责任存在着这些缺陷和不足,但在民法典分则的编纂过程中,仍然不宜摒弃合同法中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而是应当借鉴国际社会民法典体例的编纂,将之改造、充实、完善并更好地适用于生活实践中.本文主要以对比的方式介绍违约责任,进而对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违约责任加以设计.
违约责任、民法典、合同法、立法比较
D913(法学各部门)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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