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09.002
权利司法救济缺陷补偿机制试建
权利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作为人的最大意义符号,然而权利最后最有力的救济途径司法救济也存在着缺陷与无奈:非功能性失灵、最后防线不能.司法救助现状两个极端:国家责任缺失与超福利司法救助.创建权利补偿复合机制弥补司法救济缺陷和改变司法救助现状须要:权利补偿的法定性和规范性;补偿主体的国家性实施机构的权威性效益性;自生和循环式四项资金来源;静态性质动态条件补偿对象;标的浮动比例法等三种补偿方式.
司法救济、缺陷、弥补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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