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07.003
合同解除异议权探析
《合同法》第96条并非赋予了被解约人对抗合同解除的实体权利,旨在提醒被解约人可以提起确认合同解除效力之诉讼制约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这种对被解约人单方的提醒,并不能抹杀解约人提起相同确认之诉的权利.同时,对合同解除权进行实质性审查是解决合同解除异议纠纷的前提,而实质性审查致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下称"《合同法》解释(二)")第24条被架空和虚置,不再具有适用的必须性.
合同解除、异议权、诉权
D923.6(中国法律)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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